法治与仁治的利弊越仔细越好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5 02:11:49

法治与仁治的利弊越仔细越好
法治与仁治的利弊
越仔细越好

法治与仁治的利弊越仔细越好
孟子曰:“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
法治,顾名思义为用法律去治理国家.人治,同样可以理解为用人去治理国家.
法律是谁制定的呢?是人制定的.法律通过谁去执行呢?是通过人去执行.没有人能制定法律吗?没有人法律怎样运作?
我们国家、省、市有一大批人在制定法律,我们国家、省、市、县、乡、村有一大批人在执行法律.如果没有制定法律的一大批人,法律能制定吗?如果没有执行法律的一大批人,法律能执行吗?法律不可以从天上掉下来,法律可以自己去执法吗?制定法律还会有与社会发展相适应问题,如果社会发展急需某法律,可这部法律就是制定不出来,法律怎么办?法律为适应社会还会有不断完善、修改的问题,如果某法律迟迟得不到完善、修改,法律怎么办?制定的法律有优劣之分,如果制定出的法律问题多多,难以操作,法律怎么办?法律制定出来还会有执行的问题,如果大家都不执行法律怎么办?从目前看,我国的法律不可谓不多,但执行得怎么样呢?现实告诉我们违法的现象比比皆是、无处不在.法律规定不能做得做了是违法,法律规定应该做得没有做同样是违法,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目前还有没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吗?法律起到它应该起的作用了吗?为什么?
法律是由人制定的,法律依靠人去执行.好人制定好的法律,好的法律靠好人去执行.没有好的人制定不出好的法律,好的法律没有好的人去执行等于空.这是人类共同的规律,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不管你是基督教还是伊斯兰.
有好的人,才好的法律.没有好的人,再好的法律也是空.孟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了:“徒法不能以自行.”所以说人和法律的关系是主次关系、有无关系.人和法律相比人是主要的,法律是次要的.没有好人就没有好的法律,没有好人就无法执行好法律.
现在有许多人一提到人治就不理解,有的人还感到愤怒,特别是面对一些社会现象时更是怒火中烧,好像什么坏事都是搞人治搞出来的.其实他们不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事都是人做的,最终解决问题的还得靠人,而不是其他.
中国历代的帝王将相大都坚持人治,之所以这样,就是他们认识到了法治的后面还有人,法治是靠人去实现的.如果不把人治好,孤立的只讲法治是没有意义的,同时也是危险的,只有把人治好了,法治才具有意义.
其实西方国家同中国的情形相同,其本质都是人治.为什么我们没有意识到呢?是因为他们的法治披上了神的外衣.看似不是人治,说到底,神不是人造的吗?那还不是人治吗?也可以说,人造了神,人通过神去治人.中国没有神治是因为历代的统治者大都不相信神能治理国家,所以才用人治.西方有神,靠神治理,(据说美国宪法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说美国是神治理下的国家)神又是人造的,最后还不是人治?只不过是拐了个弯罢了,其实中西最终都是人治.
最后,所谓孤立的法治是不存在的,法治好比一个小推车,人不推,小推车是不会自己走的.所以说,没有人治就没有法治,古今中外同是一样,法治的根本是人治!

一个是强行制裁,一个是理性制约.说这么多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