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高某穆某夫妇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元,后因家庭矛盾穆某未经高某同意把电脑拿走,并1万元卖给吴某,吴某不幸丢失,被周某捡到,以七千元卖给武某,后武某携带被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0 11:58:22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高某穆某夫妇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元,后因家庭矛盾穆某未经高某同意把电脑拿走,并1万元卖给吴某,吴某不幸丢失,被周某捡到,以七千元卖给武某,后武某携带被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
高某穆某夫妇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元,后因家庭矛盾穆某未经高某同意把电脑拿走,并1万元卖给吴某,吴某不幸丢失,被周某捡到,以七千元卖给武某,后武某携带被吴某认出并提供相关证明.问:吴某能否取得所有权?武某能否取得所有权?为啥?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高某穆某夫妇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元,后因家庭矛盾穆某未经高某同意把电脑拿走,并1万元卖给吴某,吴某不幸丢失,被周某捡到,以七千元卖给武某,后武某携带被
由于案情中未加详述,暂时假设武某系善意,且七千元的价格系合理(如折旧等),同时也确已交付,那么该电脑所有权属武某,吴某只能请求周某赔偿损失.
取得所有权原因如下:
1、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2、善意取得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以上,望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