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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语文漫谈》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5 11:22:54 高中作文
转《语文漫谈》作文高中作文

精选作文:转《语文漫谈》作文

吐血推荐:《语文漫谈》 《语文漫谈》       作者:北京十一学校2013年高考语文148分获得者:孙婧妍
(应两拨人之邀写的文章,供需要的人没事时当消遣读。)
A开篇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也不是他有天赋或者他有素养,而是他一定做了异常多的题目、接受了异常多的训练。拿语文来说,在应试观念的影响下,很少有人会去注意语文这个学科本身的宏大、它内在的韵律与美感。大家在注意什么呢?分数——或者说,能拿到分数的方法。

   对这种观念,我感到难过且可惜,因为我热爱语言、热爱文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注意到中文的博大精深与多姿多彩,而不是戴着功利眼镜去审视它。“花同样的时间去练习的话,语基和作文提高不了几分,但数学我可以多做出一道题”,这样功利的想法扼杀了多少发现语文之美的机会,也因而使世界失去了多少潜在的国学、语言、文学大师,我不愿、不敢去想。
   当然,对于语文这个学科,分数与素养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特定某种类型的试卷需要的东西,而那类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了。

   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择一个作为教育目标的话,那么,我认为培养高素养的学生比培养高分数的学生更重要。无论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教学目标,素养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要可靠得多。

    说了很多话,还没有说到我理解中的素养。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实一个学生有没有语文素养是很难看出来的。试卷有着固定的标准答案,一个凭死记硬背做出题的学生和凭自己发挥做出题的学生,在答案中是看不出来的,结果只是大家都拿了满分而已。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我会觉得他是有语文素养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读书和写作。我认为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B关于读书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他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了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的养分必然将会微少得近乎无。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一个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的质疑。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义。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我从在小学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阅读的动作在十年里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我读名著、读国学经典、读诗歌、读历史、读哲学文学的理论、读时事。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阅读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是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下心去读书,也是大大的好事情。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语感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来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目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题目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最为质量上乘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语言的“正确”。学英文我们讲究读原著,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C关于写作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这里我想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篇作文里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会被评价为“丰富”,有的人则是“杂乱”、“堆砌”。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对作文中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程度的差异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的人是在阅读中看来、研究并思考过的,有的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只得了个皮毛。

     比方说,同样引用尼采,有的人写“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而有的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写道:“‘太阳!若无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光辉为何?’,由是开始了苏鲁支的堕落,亦开始了尼采在这世间无止境的追求。他像苏鲁支一样为世界奉献着他的热爱与智慧,也像苏鲁支一样不断经受着世俗的冷笑与中伤。尼采,这个‘疯子’、这个智者,从来没有放弃,也没有停止过他的追寻。”

     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我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也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这些的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我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呢?这得归功于我的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大家看完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惊觉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装订起来,老师会知道那是我(这个也有可能是字太乱才认出来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评论里会有很多说我写的东西有风格。 

       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
      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洗衣服、开车一样。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半小时之内在电脑上完成千来字的短文对今天的我来说根本不叫事。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也写、午休也写、回宿舍也写、上课都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网站啊、给学生办的杂志啊、给校刊啊,我很少拒绝,因为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

     春蕾杯一等奖?高考满分作文?登报登刊?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

    最后要说的是,对于作文而言,要学会自我分析。我不会写那种标准的议论文,但高考作文写议论文会比较稳妥,怎么办?我分析自己写东西的习惯,我不擅长说理,结构不够简明,但我的文笔好,同时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最后我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议论文或者议论性散文。文体里没有这两个分类,我是自己创造了这两个词。这两类文章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语文功底去掩盖我理性思维的不足。

      作文是很灵活的东西,当判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错地写一千多字、或者你的语言像诗歌和散文一样漂亮时,他对议论本身的标准就会所放松。作文考的归根结底是文学水平而不是议论水平,换言之只要你能体现出你的水平高,实在不必太拘泥于文体与所谓的标准。高考前我拿着自己高三下学期的作文看,二十多篇教师打过分的作文中我拿到50分以上的至少有二十篇,其中有一篇满分,还有不少55分、58分。这就是我说的一切最好的证明。 

 D关于老师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从小学起读中文、当作家的理想就没变过。现在我拿着读经管的高考分数到清华读中文,是为这里曾有我崇拜的作家与国学大师,是为我的理想。而我这么多年能坚持着这样的理想没有放弃,我要感谢我在十一学校就读的六年中教过我的四位语文老师。遇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成为喜欢语文的学生的幸运,而从头到尾都由这些老师教导,我只能说,我没法再奢望更大的福气。

     这些老师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重视的是学生的语文素养,而不是仅仅是分数。

     小学毕竟已经太遥远,要说我在语文上的启蒙老师,当属我初中时教我的王丽老师。我是怎么养成练笔的习惯的呢?就是始于王老师“每天随便写三百字”的作业。那时的我有着一切那个年龄自诩热爱文学的小屁孩的缺点:目中无人、尖锐刻薄、孤芳自赏,喜欢无病呻吟地感伤。前几天我收拾屋子时找出了那时的随笔本,我看着里面一个个的“忧伤”、一句句的“我突然觉得我和同龄的孩子好遥远”,我都想掐死我自己。但王老师没有,她不但没有掐死我,还每次都认认真真地给我经常超出规定长度好几倍的随笔划线、写评语,她也会反对我的观点,有时还和我辩论。她是真的把我当成一个试图通过写作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学生,在我的随笔本上与我交流。

      王老师说,我是有写作天赋的学生。她能够透过我那些乱七八糟的悲秋伤春,看到我在写作上的可能性,她对我的这种了解与信任让我最为感激。同样,王老师也看出了我在语文课上的心不在焉,于是她允许我离开教室,去到阅览室去读《史记》、读各种我能找到的名著。王老师是第一个让我明白什么叫语文素养的老师,我作为她的学生经常不交作业、不听课,有时还考不好,但她对我的信心是从始至终的。
     在四年制高一时,教我的老师换成了姚源源老师。那时我正处在一个彷徨的时期,刚开学我的成绩不像初中时那么拔尖了,因为我的数学和物理太过一塌糊涂。我怀疑自己,甚至开始不信任自己一贯擅长的语文和英语学科,我在每天写给自己的随笔中写了大量语气强烈的自我批评与质疑。

     那时留做作业的作文里,可能有逃避现实的潜意识因素吧,我写了很多虚构的小说和相当意识流的抽象文章,我能感受到最开始姚老师并不是很能理解我的作文。但她没有否定我的写法、勒令我去写所谓正常的作文,姚老师是从自己身上‘下手’的。她把我写的东西读了一遍又一遍,有时还会拿着我的作文本来问我。她愿意倾下身来听她的学生的想法,她愿意去弄明白我是想表达什么、我的手法是什么,她有着绝对的耐心与兴趣。

     慢慢地我和姚老师之间有了一种默契,不用我解释她也能一眼看清我的写法,她在我的作文本上画了无数的笑脸、让我把几乎每篇作文的电子版发到她的邮箱。她拿我的作文给全班同学讲解,把她当时不能理解我的地方讲给此时同样不理解的同学听,然后大家才会觉得,孙婧妍真的写了一篇好东西。姚老师也允许我走出课堂,去看我喜欢的书籍。是姚老师帮我保持住了我对语文这个学科和自己写作能力的信心,那也是当时那个环境下令我没有被压垮、慢慢恢复到以前的优秀的原因。她让我相信我依然有着足以令我自己走向优秀的才华。

     升入高中,雷其坤老师开始教我语文。雷老师是一位很厉害的老师,他出版的作文书和他为学生撰写的册子是我们高中三年的作文教材。雷老师从一开始便非常看好我的语文能力,在他的课上我的成绩一直优秀,我的许多作文都被当成范文在班里读。我一直以来都不能说是个让老师省心的学生,表现之一就是我总是不听讲,尤其是语文课,这可能也是我的语文老师们唯一“教坏”我的地方。

      语文课上很多次我都是自己拿张纸写随笔,或者从教室后面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看。我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明目张胆地看书,雷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只能说对不起老师、我连问题都不知道。这时雷老师看到我在看书,他就很宽容地一笑,让我坐下了。他没有在这件事上批评我一句、找我谈过一次话,在之后的课上我发现他就很默许我自己找事情干了,只要和语文有关他绝对不会干涉我。
     一般来讲,我是特别不喜欢找老师问问题的,因为我觉得那都是自己的事情。但雷老师是一位我很愿意和他聊天的老师,我会主动拿着我的作文去问他,让他帮我看看还有哪里可以改进,这在我身上是从来没有过的。雷老师本身就很会写作也很会讲作文,他有那个底蕴,也有着敏锐到足以在很短时间里看出我的问题的目光。雷老师教会了我怎样改作文,他让我明白不管我自认为自己多么有天赋,优秀没有一蹴而就。

     雷老师让我对作文的修改,无形中为高二开始教我的南红英老师的出场做了铺垫,因为这位看上去极其和蔼、训起人来却异常不留情面的南老师,对我作文的批判简直如狂风骤雨。她对我作文的评语包括“乱七八糟”、“不知道你在讲什么”、“只有年轻老师才能一气读完你这段,否则一定喘不过气”——然而她却是我最敬佩的一位老师。

     南老师告诉我我的文章堆砌太多了,我看了很多书,这帮了我却也害了我,导致我什么事情都想引进作文。我是个没有任何脾气的人,但只有在语文这一科上,我倔得简直无法理喻。我那时总是试图和南老师理论,给她讲我的语言、我文章的内在逻辑有多漂亮。南老师一句话点醒了我,她说你能把我讲明白,上考场你能一个个去给判卷老师讲明白吗?

     是南老师让我明白了考场作文和我平时写的随笔不同,明白了为什么平时我的作文总是“叫好不叫分”——虽然很多人说写得很厉害,但是总拿不到令人满意的分数。我在南老师的指导下不断摧毁自己原有的写作方式。推翻一个模式再重新建立是痛苦的,而这样痛苦的过程我持续了一个多学期。直到后来,我写的作文无论在学校里判卷还是拿去区里判卷都是无可争议的高分,我记得那天南老师在课上说,现在孙婧妍写东西是出来了。那时她语气中的欣慰,我深深感动。其实我又怎么不知道,她这样帮我纠正我的写作方式,劳心劳力的不只是我一个,我的每一篇作文她都要看,看了还要想,想了还要改,改了,还要和我谈。

     同时,南老师也是一个因为课堂风格被我们学生评价为“天马行空”的老师。对于我这个中学六年没认真听过几节课的学生来说,在课堂上想要吸引我的注意力是很难的,而南老师的太多课都能做到这一点。她毫不吝惜本可以让我们做题、读教材的课堂时间,常常几节课几节课地连续让我们面红耳赤地互相争论一个作文题目,或者给我们讲一些很能提高素养但和考试没什么关系的内容。我印象中她上课常常是这样:原本在讲课本或五三,突然被其中的某个词或者某个作家所触发,开始天马行空地发挥,最后往往令我们在譬如“道家与儒家”、“社会的异化”等等内容中听得如痴如醉。

     南老师鼓励我们去研究自己喜欢的东西,在她带我的两年里我写的论文或者专题包括加缪与未知结构、中国文人的山水隐喻、论男性作家笔下男本位思想的集体无意识、从嵇康透视一个时代……等等等等。我相信这些内容中的任何一项,都绝对不会在高考中出现,也不会成为我的加分项目。然而我对语文的兴趣,还有我钻研问题的习惯,都得益于在我高二高三这两年的这些研究。南老师是一个渊博并且有着相当见地的老师,在她带我们班的最初很多人都觉得照这么学两年高考很堪忧,因为她讲的东西和正常的应试语文教育是有很大差别的。然而我们在这两年间一直名列前茅的语文班平均分和我们班的高考结果证明,无论是作为语文老师还是班主任,南老师都是一位当之无愧的优秀教师。
      六年来,语文一直是我最强的科目,对它我有绝对的兴趣和绝对的优势。我相信,这首先是这几位老师在过去的六年中坚持了对我的培养方向的功劳。如果不是他们的教导,如果没有他们的信任,我可能只会是一个“平均分学生”,语文永远不会成为我的热爱、我的专长。

     我觉得这四位老师对我的培养,或许很能给其他老师以启示。作为一个学生我当然没有批评任何老师的权利,然而却无疑有着对教师的教学方式提出建议的立场:在我的所见所闻中,现在令学生变成刷题机器的老师实在是太多了。语文是这样一个东西,你抱着应试的目的去学习它,你的分数不一定会有多好;然而如果你忘掉分数去享受这个学科、享受语言与文学本身,积累了这个学科的素养,那么最后,高分必然会自己找上你。我想这是有原因的——和分数相比,素养是更高层次的东西。没有理由说一个掌握了高级技能的学生回过身去做相对而言低级的卷子时,他的分数会不好。

     如果我的分数能够让足够的老师看到我在上文提到的那四位老师教育学生的方法的好处,并且开始运用这样尊重学生个性、重视学生素养的教学方法,那么我敢说,这将是这个分数所带来的最大的好处。

 E关于具体题目
     在具体的试卷题目上,我反而是没有太多好说的了。因为一方面我认为方法是很个人的东西,我把我所有的做题习惯告诉另外一个人,他去照着做也不会变成第二个孙婧妍,也许他会发挥的比原本还不好;而另一方面是我认为任何东西只要有了套路就会僵化,如果今天我在这里说多了我认为怎样怎样答题好,那么反而会限制住一些更好思路的出现。所以我不打算多说。

     我只是想谈谈我们该透过试卷上的文字看到什么,我拿试卷中分值最大拿分也最难的阅读部分举例。

     首先要明确的是,文章这种东西,不管是何种题材、何种长短、何种文体,归根结底完全就是四个字:含道映物。在这里我把“道”理解成作者想要表达的本意,也就是他的写作目的;而“物”是他的文章本身,包括他的一切语言组织形式和他在文章中运用的物象。含道映物,也就是说作者是带着他的目的去写这篇文章的,文章里的一切都要为这个目的去服务,都是这个目的的映像。明确了这一点,等于直接抓住了阅读题的答题技巧——无论是手法或作用分析、划线句赏析还是含义理解,都属于对于“物”的发问,而我们要做的事则非常简单,就是找到作者的“道”。

      随便编一个例子:鲁迅的短篇小说《药》中,开头那段环境描写简单却很经典,现在我们来看这个环境描写它的作用。
     遇到这种题我一般不会去想五三教的那些东西,如果我们一看到“分析环境描写作用”就去在记忆中找辅导书上列出的一二三四五,能拿到平均分,但一定会丢落要点;而平均分是没法令你和其他人拉开差距的。

     这时我们带着“含道映物”这几个字去看鲁迅的“道”。他写环境也好、华老栓等人物也罢,目的都是为了歌颂为革命牺牲的夏瑜,他是在支持革命、批判当时的反动派,同时用他的笔去揭露封建环境下人们的愚昧无知与贪婪残忍。当你明确了他的写作目的后,那段环境描写的作用就很清楚了——暗示时代大背景、揭露反动派嘴脸、突出群众的愚昧与麻木、为后文做铺垫、蕴含对革命的希望。

      所有的阅读题都是这样的思路,而语文试卷上的绝大多数题目,它们的解答思路和这种阅读题并无两样。只要明白了出题人想考察的是什么,根据他的目的,很容易便可做出解答。

     答题,可以有经验,但不应该有固定的模板。如果你对于不同的试卷都用相同的模式去解答,战战兢兢地计算着自己能得到的分数,那么你就太被动了,“标准答案”几个字完全框住了你。我觉得我们作为学生应该跳过从答案分析题目的被动阶段,转而从题目本身出发来寻找答案。只要仔细去寻找,就一定可以从题目的蛛丝马迹中找到出题人想要的东西,给他那个东西,你就是高分。

     一切试卷都是对学生能力的考察,而不是对标准答案的要求。所以,解答试卷时应该尽可能地体现能力,通过答案去和出题人、判卷人交流,让他们知道你明白他们的“道”,也就是说他们要考察的是什么。对于一份这样的卷子,你要相信,没有一位判卷老师会不给你好分数。
 F结尾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对中文之美有了最初的感受。必须感谢的是我的父母,我的明智的、感性的、性格中很有些浪漫主义因素的父母。他们对我在语文上的启蒙教育不是看我在几岁时能认得几个字、标出几个拼音、读出几个词语,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我这些,我因此感激他们。

     我的父母,他们是最早让我明白中文的内核是什么的人。我的父母通过一个个童话、一篇篇传奇、一段段故事,通过他们戏剧性的朗读声和投入的富有张力的表情告诉我,在那些冷漠的方块字背后,在那些繁复的语法规则背后,在那些千变万化的读音背后,那些文字传达出的精神,那些讲述的声音蕴含的感情,才是中文真正的所在。正如《海的女儿》的内核是爱与牺牲,《夸父逐日》的内核是执着,《秘密花园》的内核是自然与成长,中文的内核,是它所包含的精神,是它所蕴藏的感动。

     儿时的学习过程,对我来说已经太过模糊,在幼儿园和小学学习的拼音规则、笔画顺序等等等等,我几乎全都不记得了。然而,我仍然有着绝不会褪色的记忆——我永远会记得我和母亲一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重新写了一个幸福的结局,永远会记得父亲为我完成了小学所有抄写词语的作业、让我在他抄写时去读我想读的书,永远会记得我第一次为书中的悲惨泪流满面、第一次为书中的欢乐欣喜若狂……我绝不会忘了这些。

      语言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应该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我们学习语言是为了什么?为了在考试中拿好看的分数?为了考各种各样的语言能力认定证书?为了自豪地告诉别人这个字我认得?

      如果对于上面的问题一个人的答案是“是”,那么,他已经忘记了语言这种东西产生的初衷。

     语言,是为了表达,是为了表达精神,是为了为这个世界表达爱、表达美、表达动力、表达希望。读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们会发现无论国家、无论时代,那些作品所拥有的打动人的力量绝不是因为它的文字有多么华丽、布局有多么复杂、词语有多么精准,而是由于它其中蕴含着人类最为高贵的、永不过时的某种精神。

     有很多成功的作家,他们出道时接受文化教育的水平绝不比现在的中学生要高,让他们去做我们的考卷,他们不会有比大部分普通高考生更能看的分数。但为什么他们可以成为语言大师、文学巨匠?是因为他们能够抓住中文这种语言的内核,他们知道该如何运用语言去表达,也知道应当用语言表达些什么。只要能运用语言去传递你想要送给这个世界的东西,那么,你在这门语言上的学习就是成功的。

     诚然,我有个很不错的语文分数,然而这确实是有很大运气成分在里面的。我的语基很薄弱,高中时我是班里有名的白字先生。如果换一套题,我可能会连着错前三道选择,就像我在之前的考试中有过的那样。

     但是,我从未因为我在任何一次考试中的分数而怀疑自己在语文这门学科、在中文这门语言上的能力,我最自豪的绝不是我是2013年北京市的语文状元,而是我能够如我所愿地运用文字——

     我常写错别字,我搞不清字音,我乱用成语,我写作没有受过系统训练简直毫无章法。然而,我说的话,大家认为有道理;我写的东西,能够感动读者;我通过文字传达出的思想,可以影响一批又一批人。

    这才是学习语文真正带给我的、令我感激的礼物。

   这才是我为什么热爱语文。 ======感谢!终于转载完啦!

篇一:《语文漫谈》【作者:孙婧妍(北京市2013高考语文单科状元,148分)】

《语文漫谈》

作者:孙婧妍(北京市2013高考语文单科状元,148分)

A开篇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

B关于读书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他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了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的养分必然将会微少得近乎无。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最为质量上乘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语言的“正确”。学英文我们讲究读原著,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C关于写作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这里我想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篇作文里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会被评价为“丰富”,有的人则是“杂乱”、“堆砌”。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对作文中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程度的差异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的人是在阅读中看来、研究并思考过的,有的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只得了个皮毛。

比方说,同样引用尼采,有的人写“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而有的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写道:“‘太阳!若无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光辉为何?’,由是开始了苏鲁支的堕落,亦开始了尼采在这世间无止境的追求。他像苏鲁支一样为世界奉献着他的热爱与智慧,也像苏鲁支一样不断经受着世俗的冷笑与中伤。尼采,这个‘疯子’、这个智者,从来没有放弃,也没有停止过他的追寻。”

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我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也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这些的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我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呢?这得归功于我的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大家看完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惊觉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装订起来,老师会知道那是我(这个也有可能是字太乱才认出来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评论里会有很多说我写的东西有风格。

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

D关于老师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从小学起读中文、当作家的理想就没变过。现在我拿着读经管的高考分数到清华读中文,是为这里曾有我崇拜的作家与国学大师,是为我的理想。而我这么多年能坚持着这样的理想没有放弃,我要感谢我在十一学校就读的六年中教过我的四位语文老师。遇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成为喜欢语文的学生的幸运,而从头到尾都由这些老师教导,我只能说,我没法再奢望更大的福气。

这些老师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重视的是学生的语文素养,而不是仅仅是分数。

小学毕竟已经太遥远,要说我在语文上的启蒙老师,当属我初中时教我的王丽老师。我是怎么养成练笔的习惯的呢?就是始于王老师“每天随便写三百字”的作业。那时的我有着一切那个年龄自诩热爱文学的小屁孩的缺点:目中无人、尖锐刻薄、孤芳自赏,喜欢无病呻吟地感伤。前几天我收拾屋子时找出了那时的随笔本,我看着里面一个个的“忧伤”、一句句的“我突然觉得我和同龄的孩子好遥远”,我都想掐死我自己。但王老师没有,她不但没有掐死我,还每次都认认真真地给我经常超出规定长度好几倍的随笔划线、写评语,她也会反对我的观点,有时还和我辩论。她是真的把我当成一个试图通过写作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学生,在我的随笔本上与我交流。

王老师说,我是有写作天赋的学生。她能够透过我那些乱七八糟的悲秋伤春,看到我在写作上的可能性,她对我的这种了解与信任让我最为感激。同样,王老师也看出了我在语文课上的心不在焉,于是她允许我离开教室,去到阅览室去读《史记》、读各种我能找到的名著。王老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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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语文漫谈》,北京市2013高考语文单科状元

《语文漫谈》

作者:孙婧妍(北京市2013高考语文单科状元,148分)

A开篇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

当然,对于语文这个学科,分数与素养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特定某种类型的试卷需要的东西,而那类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了。

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择一个作为教育目标的话,那么,我认为培养高素养的学生比培养高分数的学生更重要。无论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教学目标,素养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要可靠得多。

说了很多话,还没有说到我理解中的素养。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实一个学生有没有语文素养是很难看出来的。试卷有着固定的标准答案,一个凭死记硬背做出题的学生和凭自己发挥做出题的学生,在答案中是看不出来的,结果只是大家都拿了满分而已。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我会觉得他是有语文素养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读书和写作。我认为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B关于读书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

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他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了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的养分必然将会微少得近乎无。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我从在小学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阅读的动作在十年里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我读名著、读国学经典、读诗歌、读历史、读哲学文学的理论、读时事。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阅读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是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下心去读书,也是大大的好事情。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语感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来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目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题目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最为质量上乘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

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语言的“正确”。学英文我们讲究读原著,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C关于写作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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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浅谈语文教学与作文教学的关系

浅谈语文教学与作文教学的关系

[摘要]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将语文教学中的课文教学与作文教学有机的结合更是语文教学中的重点。教师要充分的利用教材中的文章,进行写作指导,引导学生进行写作,提高写作能力。进而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关键词]课文教学作文指导

[正文]课文教学和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中关系密切,互为一体的两个重要环节。它们既互相依存又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语文教学体系,在实际教学中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是不可取的。我国教育家叶圣陶说:“课文无非是一些例子。”叶老明确告诉我们:教师讲授课文,就是教学生“文章要这样写而不是那样写”。可见,语文教学必须把课文教学和作文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既要讲课文传授语文知识,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又要结合课文进行及时、恰当、有效的作文指导,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那么,我们要如何才能使课文教学和作文教学达到完美的结合呢?本人结合语文教学实践谈谈个人的粗浅看法。

一、引导学生研读文本,渗透写作指导。

1、从课文内容中学习选材。

课文是学生最熟悉的论据库,可为学生写作提供丰富的材料。学生若能把课文中的材料充分运用起来,可以以一当十,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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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让你写一篇《秋》的文章,你的头脑中可能会浮现出诸多的秋日之景,我记得我在上课时,同学们提到了果园、山上的庄稼、秋风落叶、秋雨、秋水等等。但所有这些东西是不是都能放进一篇文章呢?这些景象靠什么来统领?有的同学提到了要突出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既然这样确定了,那么你就要选取能突出收获的一些景象,与此不相干的,你就必须忍痛割爱,这就是选材。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学生只要能认真分析并总结,就能做到学以致用。

2、课文的结构中学习谋篇布局

写文章犹如建造房屋,挥毫之前必须有一个合理的总体构想,才能一挥而就。大多数的语文老师都会分析一篇课文的结构。不管是理清思路还是划分段落层次,目的是在把握文章的整体框架。只要我们对一篇文章的框架了然于心,这既利于我们把握文章的内容,更利于我们在写作中借鉴它的谋篇布局。教材中好多课文的结构学生在写作文时可以借鉴。例如,《桂林山水》的“总分总结构”和《有个孩子叫咪咪乔》“插叙”的结构等,学生写作文时就可以借鉴。

3、借课文表现手法深化作文主题

从课文的表现手法中学习写文章时的一些技巧,老师在上课所强调的某些句子用了比喻、拟人、排比的修辞手法,某些段落用了对比,文章中有以动写静,虚实相生等等表现手法。这些手法用在我们的文章中,就会增加文章的表现力,使自己的文章形象生动,充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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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与活力。所以我们在写作时一定要选择一些课文中用词生动、句式灵活、运用修辞优美、化用诗词巧妙的句子引导学生仿写,在一点一滴的训练中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当然,课文中的一些细节描写也可以提醒我们,一定要学会细致的观察。而适当运用一些描写手法也会使我们写文章时,不仅仅停留在单纯的叙述或者是介绍上。

二、指导学生进行模写。

运用教材中的写作资源指导学生进行模写写作。因为语文课文中选编的课文多是名家文质兼美的佳品,古含中外,无所不包,是指导学生读写结合的范例。学生学习语文,首先以学范文为主。范文是极好的作文范例,不教会学生模仿范文,不重视利用这现存的材料,那是极大的浪费。上海的心理学专家林崇德博士被桂林地区教委请到桂林讲学时,也曾对模仿作文大加推崇。他说:“创造从模仿开始,没有模仿就没有创造。”学生只有在模写中提升,在提升中模写,才能提高写作水平。

1、学模写课文的标题

中学语文所收篇目,其标题可谓各呈异彩。或新颖别致,耐人寻味,如《死海不死》;或意境深远,含蓄隽永,如《驿路梨花》;或生动形象,脉脉含情,如《醉人的春夜》;或主旨突出,旗帜鲜明,如《变色龙》??对这些颇具特色的标题,在导入新课释题析题之时,我总是着意从内容、范围、文体、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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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辞等方面启发学生品味,比较,用心抓“题眼”,让学生明确题目与内容的关系,懂得精心命题的妙处,学会拟题的方法。这样篇篇渗透,天天“见面”,耳濡目染,使学生即掌握了命题技巧,又深味了文章内涵,学习效果不言而喻。作文课上,自命题作文时,学生根据训练要领,刻意追求,拟出了许多言简意丰、新颖不则又颇具吸引力的题目。如《异别》、《啊,小康路》、《“清真”》名酱牛肉、《民族魂-读<鞋>有感》等,都非常别致醒目,令人耳目一新。

2、仿课文的开头、结尾

语文课本中堪称“凤头”、“豹尾”的课文开头、结尾,俯拾皆是。好的开头,先声夺人,引人手不释卷,一口气读下去;好的结尾侧以高屋建瓴之势,画龙点睛之效,令人“把作品读完以后,把它的

结尾有什么特点可倍(背)文”。“自必深受所读书籍文篇之影响,不必有意摹仿,而思绪与技巧自能渐有提高”。(叶圣陶语)有的学生写《送袄小记》,开头说:“用手摸摸身心穿的新棉袄,软绵绵,舒坦坦,暖烘烘,爸爸来送棉袄的那件事又浮现在我眼前”。(倒叙)有的学生写《瞧我们这个班》,结尾说:“瞧我们这个班,多么蓬勃向上的一个优秀集体”!(自豪的归纳,巧妙点题)都不失为“凤头”、“豹尾”。

3、抓住课文的细节好的细节描写,逼真、生动、鲜明、具体、精妙,常常是一篇文章的闪光点,也是文章借以显示人物性格、表达主题的一种技巧。人们读文以后总忘不了那些“少少许胜多多许”的精雕细刻。在讲课当中,碰上这些对学生的写作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精彩片断,我就引导学生反复诵读,分析它的表达效果,冯骥才的《珍珠鸟》描写了珍珠鸟是怎么和作者一步步由陌生到亲切再到最后的信赖,写的细致入微。抒发了作者和珍珠鸟之间的深厚感情。像老舍《小麻雀》中11次描写小麻雀的眼晴,抒发了一种同情弱小关心被损害者的真挚感情??对此,我让学生细细筛癣分类、归纳,予以评注,制成卡片,并通过写教材评论和读书会等语文活动,督促学生经常读一读,想一想,练一练。谁在作文中借鉴变通,创了一点,引进得好,就及时反馈,大张旗鼓地鼓励、表扬,增大“赏识效应。”久而久之,学生见得多了,琢磨得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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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浅谈语文教学中作文批改的一些体会

浅谈语文教学中作文批改的一点体会

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是语文教学中的重点,又是语文教学中的难点。新课程标准对语文学科中的作文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提高新形势下的作文教学水平,切实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是摆在我们每位语文教师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现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作文教学经验,谈谈自己关于作文批改的一点体会。

长期以来,作文批改,既是语文教师繁重的工作任务,又是一项徒劳无功的劳作。一叠叠作文簿像一座座山,压得教师“苦不堪言”。改变这一现状一直是广大语文教师企求而未能得到的。在此种情绪的影响下,作文成了夹在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毫不相干的

面画上醒目的红圈,并写上一个“好”字,外加一个“!”号。总之,对这类写作水平较低的学生要偏爱一点。评价时,决不要吝啬,应多使用一些赞语,千方百计激发出他们的写作兴趣,使他们迸发出写作的热情,让他们在获得低层面上的喜悦后,获得高一层次的成功。

二、面批法,作为一般常用的书面批改法,尽管教师常常费尽心思,力图指正学生习作中的问题,帮助他们提高写作水平,但教师良苦用心的批改未必会被每一个学生真正理解。因此,作为书面批改形式的补充——当着学生的面,对其作文进行边分析边批改的面批法,虽然费时费力,但效果明显,也是十分必要的。而对于这种面批法,学生也是十分欢迎的。因为他们觉得受益良多,进步快。面批法在实施时,有两种做法:1.一对一,即一个教师对一个学生。采用这种做法,教师可以对某一学生作文中出现的毛病——大至篇章结构,小到词句标点全面进行诊治,在批改中师生可以直接对话。在对话过程中,教师能从中了解学生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的原始动机,批改就可以更有针对性,更为恰当。而学生在平等对话中,能在阐述自己的思想中发展个性,让个性趋于优良化。结果表明,面批法能在亲和融洽的气氛中使学生感受到教师的关爱,更愿意接受教师的指正,更容易理解教师的评判。2.一对几,即一个教师对几个学生。采用这种做法,教师应事先把全体学生写作中表现出来的毛病进行分类,然后分批集中进行批改(每批以四、五个学生为宜)。如

的景象,如秋天的晴朗与凉爽,秋天的丰收与繁忙,但又写到了秋雨中树叶的绿,似与要求不符,但这确实是我的所观所感。”而在互批中也这样写:“本文抓住秋写了不少景象,语言很优美,让人读后仿佛跟随作者也走进了那温柔的绿巷里。但本次作文要求写秋,文中却出现了不少绿,好象给人以春天的感觉。”从学生的批语中可以看出,学生对此类作文的写作方法认识有误差,竟以为写秋天时颜色必是黄,而不能用绿。于是我在批语中写道:“其实,秋天时写绿未尝不可,关键是写出秋天中的绿与春夏中绿的不同之处来。例如,春天中的绿是新绿,夏天中的绿是墨绿,而秋天中的绿是黄绿,绿中泛出黄点。所以写景作文重点是把握住景物特征,把看似相似的东西写出一个与众不同来。”如此以来,既纠正了学生批改中的失误,又指导了写作方法,正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二、让作文批改成为思想交流的阵地十六七岁的中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与世界观逐步形成的阶段,自以为是大人了,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了,但对某些问题的看法又不免流于肤浅或片面。这在作文中便能很大程度的体现出来。记得一次半命题作文——“叫我再次感受到了??”,有个同学写的是“我再次感受到了虚伪的可鄙”内容是前不久为迎接市教学规范化学校所做的某些工作。文中把为迎接验收,老师精心备课,学校全面打扫卫生等写的虚伪、可鄙至极,表现出了极大的厌恶,措辞相当激烈。他在自批中写道:“本文抒发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很有一种一吐为快的感受,我就是看不惯学校的这种弄虚作假??”而在互批中这样写:“本文取材于实际,很有真情实感,但说话欠妥当,一个学生不应该用这种口气批评自己的学校,其实这一切都是为我们好。”看来,如何看待生活中的“反面素材”学生在思想上有很大分歧。于是我在批语中写道:“你能够抓住身边的事,善于观察,巧妙入文,抒发了真情实感,很好。但我还希望你能深入的思考一下,将学校平时的工作和验收时的工作作个比较,是否那次的工作是彻底的虚假?难道老师平时就没精心备课?学校平时就不打扫卫生?总之,我们应该学会全面深刻的去分析某一现象,而不能简单的把一事物定为好或坏??”那次作文之后,我曾作过追踪调查,我发现那个学生的思想认识已渐趋成熟,待人接物也较缓和了,一次贴心的评语交流,使其免于思想上误入歧途,我很感欣慰。三、让作文批改成为情感交流的阵地中学生受生活实际和阅读范围的限制,作文取材较窄,纯粹胡编乱造就会漏洞百出,所以学生作文选材多是围绕身边发生的事或亲身经历展开。尤其是我强调学生作文要“说真话抒真情”,所以从学生作文中常会发现一些问题并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适当处理。这种作文批改方法不仅实现了师生之间的交流沟通,更是满足了学生对作文的期待心理,因为自己写出来的作文能够引起别人的共鸣了,这会大大增强学生对写作的兴趣,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了方法,又有了兴趣,作文水平的提高也就不是一个大难题了。

我认为,学生批改作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把主动权交给学生,让他们各尽其力,各长其才。批改前师生共同商定标准,让学生批改有据可依,我的方法是这样的:

首先,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人数与作文评改的几方面相对应,组内有几位同学,便批改几篇作文。每位同学批改一方面。例如:作文水平差的学生批改字体和标点,作文水平好的学生批改语言、内容、创意等。根据“作文批改标准”,给作文下自己的评语。这样,每篇作文被批改达六七遍,优点与不足也就完全显露出来了。同时,批改者通过批改,提高了对文章的鉴赏能力,再与自己的作文相比较,也明白了自己写作的优劣得失。各类学生皆得其所,写作水平也得到相应的提高。学生批改方法的最大特点就是:把主动权交给写生。

其次,对学生批改后的作文,教师不能采取不闻不问的“放羊式”的方法,

因为毕竟学生的写作能力、赏析能力、批改能力尚浅,所以,教师应在学生批改的基础上,参考学生的批语,再次批改。教师的批语应尊重学生的观点,多用鼓励性的语言,不宜对学生的作文内容和批语作较大的改动,以防挫伤学生的写作积极性。

作文批改中要注意运用语言和文字的艺术,不能重总批、轻旁批,要对遣词造句、表现手法等提出意见或建议,有针对性地设计小练习,做到批、练结合。调动学生批改作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程序化训练,以期能真正学会改文章。还要求老师辅之以有效的训练方法,以利于学生水平的发挥,实践证明,要让学生批好作文,既要授之以鱼,又要授之以渔,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因此,要注意以下几个步骤:一“练”。初期的作文批改训练,不妨把有关提示与要求定得具体详细些,以期学生能明确训练重点,并且较顺利完成一篇文章,获得初步的成功感。二“评”。一般的作文都是为了表达某个中心或某种思想感情,但这种表达效果如何,却不像数理化学科那样有客观的标准答案,要加以评判,可选几篇典型的范文来参考对照。因此,每次批改作文后,及时精选一篇或几篇各种层次的文章与学生一起对照分析,体会其成功的地方和不足之处,使技巧训练更具体化,让学生从中受到启发而慢慢掌握标准。三“改”。在基本掌握评判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当让学生实际操作一番,所以可组织学生评改作文,由四位同学组成一个小组,每组负责批改四篇作文,要求小组成员在读完各篇作文后,互相讨论,交流意见,共评得失,使作文要求更加具体化,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与作用。四“赏”。佳作展示与推荐发表,在教室墙壁上开辟“佳作展示栏”,把每次优秀的作文连同评语一同展示,让学生共评得失,力求从各个方面得到启发,同时营造一种声势:“这些佳作都来自同学中,我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不仅能让佳作作者产生荣誉感,也激活了其他同学的情感因素,增强了他们的写作信心。对一些文质兼美的文章,还推荐到校作文报或一些期刊的中学生园地发表,使同学体会到作文成功的快感,写作也由课内到课外扩展了。这样,既引导学生更积极地关心他人,关心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又培养了良好的写作习惯,训练写作技巧,提高写作水平。当写作不再成为一种沉重的负担,当学生面对写作不再大倒苦水,而作为一种兴趣爱好时,不但“作文难”会离我们远去,而且我们会有更多的机会欣赏到学生的生花妙笔,而这些所有的关键都是要激发学生的情感因素。

总之,在作文教学过程中,只有首先努力激发学生的习作兴趣,才能进一步引导他们热爱写作,让那些貌似“老大难”的作文都成为“小儿科”。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作文批改的艺术性就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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